工伤治疗期间,公司停止缴纳社保两个月,逼我写辞职报告。为了规避责任,公司假意转让,原法人惠某将公司转给了自己的朋友李某(李某曾是我公司员工),原股东陈某撤资,并将公司原来员工及业务等全转入其父亲公司。我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公司是替银行催收信用卡等债务。现在,我是否就可以直接告公司,告哪个人呢?
2024-07-05 07:29根据你的描述,公司在工伤治疗期间停止缴纳社保,并逼迫你写辞职报告,这可能违反了劳动法相关规定。首先,你应当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伤认定书、社保缴纳记录、公司停缴社保的通知、逼迫辞职的证据等。 在法律上,公司转让并不影响其原有的法律责任,原法人和新法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转移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公司转让是为了规避责任,这可能构成违法行为。同时,如果原股东陈某撤资并将员工及业务转移至其父亲公司,这可能涉及到公司资产的不当转移。 你可以首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伤期间的工资、医疗费用、社保补缴等。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中,你可以将原公司、原法人惠某、新法人李某以及陈某作为被告,要求他们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不过,具体操作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根据你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况,制定合适的法律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