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公司在2013年9月l日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职位是仓管,公司在今年4月以我的仓存不准为由将我将职,5月又以不服从管理把律贴给扣了,我申请劳动仲裁能赢吗?
6天前尊敬的用户,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已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劳动合同。因此,在您怀孕期间,公司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您的劳动合同的行为可能构成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您可以依法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强烈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