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老板不给我们发工资 然后我找劳动局劳动局不受理 到法律援助也不受理说证据不足 需要公章 但是法律援助哪里还是跟我老板打电话了的 老板也说了不是不给 钱 需要协商 我说好。然后和老板谈的时候 他们要发我们款我们也接受了 发我们3千多 但是把我们的工资算少了。把我做过的事记录都删了 我这里都有记录 做了多少事 本来6月到7月一起是差不多2万 到他那里一算就只有7千了 还要扣我们3千 还没有签过劳动合同的只有一个入职合同
22天前尊敬的读者。 首先,关于您的情况,您应该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并要求补发工资。您可以尝试联系人力资源部门或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如果劳动行政部门不予受理,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您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有权获得工资,并且能够证明自己有义务支付工资的事实,那么法律援助可能会为您提供帮助。 最后,请确保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和记录,以便在必要时作为支持材料使用。同时,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具体的建议和支持。 祝您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