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网站:你好,我是南昌新建县欧尚超市的一名促销员,我是长期周六周天上班的,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双节工资是三倍的,但是我们门店却强制我上班而且不能请假,请假的话就要被辞掉,工资也不是三倍而是和平常一样,他们这样是违法的,我希望能给他们相应的惩罚
14天前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的权益受到了侵害。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休假,并且支付不低于本人日或者小时工资标准300%的报酬。因此,如果员工需要在法定节假日工作,则应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300%的标准支付加班费。 其次,关于休息休假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综上所述,建议您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等。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