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工作者,公司总务帮忙处理后,工伤赔偿钱已到帐。总务向我要六千元,给还是不给?请律师帮忙!!!
2024-07-01 20:29在处理工伤赔偿事宜时,如果公司总务在协助你处理工伤赔偿过程中,并没有提供额外的专业服务或超出其职责范围的工作,并且没有事先与你明确约定服务费用,那么他向你索要六千元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工伤赔偿是员工依法享有的权利,公司或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 如果你对总务的要求感到困惑或不公,建议你首先与总务进行沟通,了解其收费的依据和合理性。如果沟通无果,你可以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或上级管理层反映情况,寻求帮助。同时,你也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了解你的权益并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保护自己的利益。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在没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支付不合理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