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病了住院期间公司私自给办了了离职,我是6月份进厂9月份签的合同,11月22号晚上肚子疼,肠梗阻医生要求住院11月23号发信息给领导请假,他让我离职,要住院没有办法办离职所以我一生气就说了离职,但是没有办离职手续,25号出院时发现医保卡冻结了,所以5000元医药费全是自费,打电话给公司说我离职了,这种情况公司里是否要赔偿我,大概要赔偿多少,谢谢
2025-03-16 22:49在您提供的情况下,由于您是在生病住院期间提出离职申请并被拒绝后,在出院时才得知医保卡被冻结,导致无法获得报销。因此,从法律角度上来说,公司的行为可能违反了劳动法关于医疗期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公司在您的病情未完全恢复之前,应当继续履行与您的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的工资。 如果您的医保卡被冻结是因为您没有办理离职手续,那么您有权向公司主张因医保卡冻结导致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金额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医疗费用的实际支出; -您因病无法工作的时间损失(如误工费); -公司未能及时处理离职事宜对您造成的其他损失等。 建议您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单据、请假条、通话记录等,并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指导,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提醒公司注意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避免因不正当的行为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