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上海进行劳动仲裁,追讨薪资?
2025-01-21 13:34上海的劳动仲裁程序如下。 双方协商解决争议。首先双方可以尝试通过协商来解决争议。 劳动者提出书面申请。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 通知用人单位。申请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后十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同时,被申请人应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的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开庭审理。劳动仲裁委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开庭日期由劳动仲裁委员会确定。 判决生效。劳动仲裁裁决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服裁决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裁定执行。法院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裁定变更或者中止原仲裁裁决;维持原仲裁裁决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履行裁决规定的义务。 上诉。对裁决结果不满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8.法律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劳动争议。 9.审理费用。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但败诉方应承担对方因参加仲裁活动而支付的合理开支。 以上是关于上海进行劳动仲裁的流程,如果您遇到具体的纠纷情况,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