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初十去上班,经理我说你不要上班了,给你这个月的工资和交保险。我在这里干了20个月,我应该得到什么补偿,谢谢
2024-08-14 04:40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您的情况符合上述条件,因此您有权要求单位按照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此外,由于您在此工作满20个月,可能还有其他福利待遇需要考虑。例如,如果单位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则还应向您支付补缴费用,并可主张额外的赔偿金。具体数额需结合当地社保政策及实际损失计算得出。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依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如果您有具体的诉求或疑问,请提供更详细的信息以便我能更好地帮助您。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