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一个公司上班,公司跟我签的3年的合同,现在到期了,公司也没有叫我续签合同,请我我可以离职不干了吗?是否可以提出要求公司赔我补赏金吗
2024-08-14 05:24您好!在您的情况下,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在劳动合同到期前60天内通知公司,如果公司没有提出异议并同意续签,则应当与您继续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存在其他不合理的情况,您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或寻求法律援助。 关于赔偿的问题,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具体案情来分析。一般来说,在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下,公司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至于具体的数额,这将取决于工作年限和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等因素。 建议您详细阅读您的劳动合同条款,并尽可能收集相关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同时,考虑到可能存在的争议风险,最好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的指导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