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来自农村。4月17日我公公(81岁身体健康)在去自家责任田时正好被一块广告牌砸中摔倒至大腿骨头断裂。 广告牌是政府装的,但被人为拆下来放至桥拦杆上。 事发当天政府安排两人及我亲戚一块将伤者送医院。当时承诺医院欠费第一时间通知他们,并让我告诉院方是自己摔倒了,不是被广告牌砸倒的否则合作医疗不能报销(这一块我们都不懂)如今病历本已成为事实。政府就不管不顾了。 多次找他们沟通他们都回应:没有目击者证明广告牌当时压在伤者身上,责任在自己,他们只是出于人道主义帮忙的。 医生说大概医药费需四万块左右,除去他们开始付两千其他是我自己付的。 请问这个情况他们是真的没有责任吗?
7天前您好,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广告牌确实存在安全隐患且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导致他人受到伤害,那么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具体来说。 如果广告牌安装前未进行安全评估或者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则可能存在设计缺陷或管理疏忽。 如果该广告牌在使用过程中未定期检查和维护,也可能会对使用者的安全构成威胁。 在此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向相关部门投诉,要求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整改、罚款等措施。 您也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比如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您的损失。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当地法律法规以及实际调查结果来确定。同时,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尽量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情绪化行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