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装饰公司上班快一年了,但公司一直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最近公司总拖欠工资,已经有俩月工资没发了,正好前几天我参与的一个活,把工钱打到了我的个人账户上面,现在我不想在公司干了想辞职,如果我把这俩月的工资扣除了,其余的剩下的再转给老板,这样的行为违法吗?工资不是很多就8600块钱
2025-09-01 20:51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如果你认为公司的行为侵犯了你的权益,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至于你提到的“参与一个活”并从个人账户中得到工资的行为,如果你没有明确同意或书面确认,那么这些收入可能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并且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给你。因此,即使工资金额不多,你也应该要求公司按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最后,请注意,在任何情况下,未经合法授权擅自扣除员工工资是违法行为,可能导致法律责任。建议你在离职前尽可能地收集证据,以便在必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