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孩子前几天2.3.4号在哈尔滨市大商集团新一百擦玻璃,连干三夜一分钱都没有给,我欠旅店费150元,哈一百把活包给安装公司,但这个公司太没有人性了,我给黑龙江省多家媒体记者打电话了,请国家相关部门维权,我和未满16岁的儿子,给哈尔滨新一百擦玻璃三夜,怎么也不至于一分钱不给吧!
2025-02-24 03:05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和您的孩子在哈尔滨市大商集团新一百进行了擦玻璃工作,并且已经连续工作三天。然而,在完成工作后,他们并没有得到任何报酬。此外,您还提到自己欠了一家旅店的费用,并且这家旅店将工作交给了一个缺乏人情味的安装公司。 首先,作为雇主,如果员工完成了预定的工作并按照合同要求得到了合理的报酬,那么应该及时支付款项。如果雇主未能按时支付报酬,则可能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导致员工权益受损。 其次,关于拖欠旅店费用的问题,建议您联系该旅店进行协商解决。如果您认为旅店的行为存在不当之处,可以考虑向有关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关于安装公司的行为,由于您已经与该公司签订了工作协议,因此应该了解其服务标准和服务质量。如果发现该公司有违法行为,您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以保护自身利益不受侵害。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