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新开的商场租了一间店铺,由于是新开的商场没有人流量销售额太低,而且房租也没有试用免租期,现在本人要求退出,但是商场人员却不给退押金!请问这种情况商场到底该不该给退呢?!
2024-07-13 10:36在租赁合同中,押金通常是用来确保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一种保障。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在特定情况下可以退还押金,或者没有约定免租期,那么在没有违反合同条款的情况下,承租方通常需要履行合同至期满才能要求退还押金。 然而,如果商场在招租时对客流量或销售情况有误导性宣传,或者商场未能提供合同中约定的服务和条件,导致你的店铺无法正常经营,这可能构成商场违约。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根据合同条款或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商场退还押金或赔偿损失。 建议你首先仔细阅读租赁合同,查看是否有关于退款的条款,或者是否有关于商场提供的条件和保证。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你可以尝试与商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效,可以寻求法律途径,比如咨询律师,了解你的权益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同时,保留好所有与商场沟通的记录和证据,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