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入职时公司承诺工作满一年后,给交三金,现在已经工作两年多了,公司仍没有给交三金,询问公司领导,以各种理由推辞。请问我应该怎么做?
1天前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次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因此,你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为你补缴社会保险。 你可以先和公司进行沟通协商,如果公司不予以解决,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在处理过程中,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公司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等文件,以及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以便证明你的权利主张。 同时,建议你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提供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帮助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