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陶瓷有限公司工作了差不多十二年,今年9月份做体检时检查出有肺部纹理增粗,但是去做职业病等鉴定说这不能评定职业病。现在公司以我们不适合在本岗位继续工作为由要求我们解除劳动合同。我能得到怎么样的合理赔偿。
1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劳动者因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因此,您在工作中因患职业病而被诊断为肺部纹理增粗,符合法定的职业病条件,并且您的停工留薪期已经超过了12个月,所以您的用人单位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解除与您的劳动合同。关于赔偿问题,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咨询,了解具体的赔偿标准和程序。同时,如果您对解除合同的决定不满,也可以选择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事宜应基于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