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是2017年12月底合同到期的,后来公司来人给我续签可当时叫我签的合同没有起始和到期日期也没有工资的,也没有公司的盖章,按理说那份合同留一份给我的现在是2月了但我到现在还没拿到那份合同,我不知道我现在是有合同上班还是无合同上班,请问律师像我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公司赔偿吗?我该怎么办?
11天前您好!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劳动合同可能已经终止。如果您在合同到期后仍然继续工作,并且公司未能提供新的书面合同或未支付任何补偿,这可能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其次,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举报该行为,以保护自己的权益。此外,您也可以考虑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他们提供一份正式的书面合同并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您还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您可以聘请一名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处理相关事宜,并按照法律规定提交诉讼请求。 请注意,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建议您先详细了解您的具体情况,以便做出明智的决定。同时,确保所有文件都是清晰、准确的,以便于法律程序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