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您好! 我有一事请教, 自2016年2月份 ——2017年12月份在本地一家电缆有限公司上班, 期间厂里要求穿厂服,一次不穿罚款20 那只好去仓库领了各个季节的衣服, 今年我提交了辞职报告! 现在要扣我厂服钱, 我个人认为厂服不该扣钱, 在此想问一下劳动法上是如何规定的? 谢谢!
12天前尊敬的用户, 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可以依法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如果用人单位强制要求员工穿着厂服,并且以此为由进行处罚,可能侵犯到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然而,在具体操作中,法律规定可能会有所差异,建议您查阅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者咨询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同时,如果您已经提交了辞职报告并希望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例如协商或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最后,对于任何涉及工资支付等问题,建议您保留好相关的证据,以便在必要时进行维权。 祝您生活愉快,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