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单位解聘后,要求经济补偿的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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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单位解聘后的经济补偿事宜,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具体计算方式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一年以上的,按全年平均月工资标准的二倍支付。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解除合同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你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告诉我你的具体情况,我会尽力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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