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刚毕业大学生,于2018.6.27入职,因个人原因于2018.7.20离职,7.10左右发了六月份工资,9.17,18问七月份工资时已未给公司产生价值拒发,请问我怎么办?
14天前首先,您应该明确地知道自己的权益。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的工作,应当获得相应的报酬。如果您没有得到公司的工资,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情况。 职位变更。如果您的职位发生了变化,可能需要重新计算您的工资。 工作时间的调整。如果您的工作时间发生了一些变动,也可能会导致工资的变化。 其他因素。例如加班费、奖金等,这些都可能影响到您的工资。 法律法规。如果您的工资受到相关的法律法规的限制,那么您也可以提出申诉。 总之,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待遇,建议及时与公司沟通,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