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婆在一家餐厅已上班4个月,我工资为3500/月,我老婆为2500/月。无签订劳动合同,也无任何福利,只有工资。请问律师,如果老板无合法理由开除我们,我们是否能够获得赔偿,该通过什么途径申请赔偿、若老板拒不赔偿该如何处理。(有监控、考勤记录、同事、工资转账信息等可以证明我们在这里上班)
2024-12-06 06:45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和您的妻子均未与雇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此存在劳动关系的可能性较小。但如果您确实是在这家餐厅工作,并且提供了相关的证据证明您的存在,则可能构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雇主以“不符合招聘条件”、“不胜任岗位”或“违反公司规定”等非正当理由解雇您们,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寻求赔偿。 保留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雇佣合同、工资单、考勤记录、监控录像等。 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您可以将情况反映给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对其进行调查和调解。 提起劳动仲裁。如果对劳动监察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您可以选择提起劳动仲裁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诉讼维权。如果劳动争议解决无效,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法院判决雇主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 在处理过程中,请确保收集并保存所有相关证据,以便于后续维权。同时,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的反应,因为这可能会对最终的结果产生不利影响。希望上述建议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