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进公司上班一年半了,都是用的姐姐的身份证,公司没有要求买保险,一年半后因为公司又要要求买保险我就给人事说了我是用别人身份进来的,他说让我换成自己的身份证就好了,但是没有和我签合同,保险也交了,工资卡也换成本人的名字了,周六值班合同写的是双倍,但是实际未给我们工资,现在公司不忙要裁员被开除了,我是否可以要求他赔偿我周六的双倍以及没签合同的二倍工资呢?保险未交的一年半有赔偿吗?
2025-12-01 06:08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了劳动法中的相关条款。首先,您有权要求公司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 周六双倍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4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两倍工资。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8条的规定,如果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至一年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自一年以上不满一年的,应当按月计算相应数额的双倍工资。 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赔偿。如果您认为公司存在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您可以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补缴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周六值班的情况,虽然通常情况下周六是不需要加班的,但具体是否需要双倍工资还要看具体的规章制度和实际情况。如果公司确实有规定周六值班应享受双倍工资,那么您有权要求得到这一待遇。 请记得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工作证明、聊天记录等,以支持您的诉求。同时,建议及时与公司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尽可能地维护自身权益。若协商不成,可以选择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仲裁等方式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