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跟随学校勤工俭学刚开始跟我们讲每月三千一百元月结,但是到了工作的地方学校才通知我们工资三个月以后回学校才能拿到,还把我们身份证没收了,而且跟我们讲好有加班费的,但是到了现在只有一小时12元,请问我该怎么办
2025-09-30 21:56您的情况涉及劳动关系和合同履行的问题。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劳动者报酬,并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如果您在工作中发现存在不公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与雇主协商解决。您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雇主提出自己的诉求,要求其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工资并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 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雇主拒绝与您协商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您的预期,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起诉雇主,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同时,建议您保留相关证据,如工作记录、聊天记录等,以便于日后维权时使用。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