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签订了3年合同,里面注明试用期3个月,但是到转正的时候,公司以看不到效果为由口头通知试用期延长了1个月,要求我重新签合同,并用笔在合同上原有的试用期划了,我对结果不能接受,所以没有重新签合同,请问这种情况公司的做法对吗?我应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16天前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劳动法中的试用期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您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关于您的问题,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保留所有相关书面文件和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本、工作交接记录等。 尽快向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寻求解决办法。 如果情况持续恶化或者有进一步的侵权行为发生,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如提起仲裁或诉讼。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时应结合当地法律法规及具体情况做出判断。如果您需要专业的法律帮助,请及时咨询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