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因我在厂里体检查出肺结核,经过三个月治疗期病还没好,公司以我没有健康证明为理由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只给我一个月的最低基本工资。我在厂里快五年了,和公司协商一年一个月平均工资,公司不答应,现在劳动力局让我去申请仲裁,但我没文化,很多事都不会弄,现在很无助,希望律师能帮到我,谢谢 有合同 没有合同 5500左右
20天前尊敬的客户, 首先,请允许我向您表达最深切的同情。您的遭遇非常艰难,我理解这种情况下可能会产生很大的心理压力。 关于您的情况,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在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员工在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时通常需要提供一份健康证明。如果您没有健康证明,这可能成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一个合理理由。 如果您的工作合同中包含了“无健康证明不得入职”的条款,那么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这种条款是无效的,因为这是对劳动者的一种歧视性规定,违反了平等就业的原则。因此,即使您已经完成了规定的治疗期,仍然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此外,您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比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您可以通过律师的帮助,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记住,无论遇到什么困难,我们都有能力面对并克服它。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祝您早日解决问题,恢复生活的正常状态。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