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一家私立医院工作 在职期间抵押了一个月工资 现辞职要扣除我一个月工资 已提前了大半个月递交辞职信 院方却以缺少人手为理由拖延离职时间 当时一时急忙答应了院方扣除一个月的要求 后了解到按劳动法只能扣除百分之二十 现在已经答应了院方要求 还有当时协商的聊天记录截图 还能走劳动法吗 还能要回工资吗
2025-07-26 22:33首先,您需要明确的是,在劳动关系中,员工有权获得完整的薪酬,并且雇主不得随意扣减员工的任何款项。如果您认为您的权益受到了侵害,请及时与雇主沟通并寻求解决办法。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劳动合同中有关于扣除工资的规定,那么您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果没有规定,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如果您提供了聊天记录作为证据,这将有助于证明您的主张和请求。请确保这些聊天记录清晰地反映了您提出的离职要求以及双方的协商过程。 最后,强烈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以便能够有效地保护自己的权利。同时,保留好所有相关的文件和证据,以便将来可能需要进行法律程序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