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工伤修养三个月期间单位只给我发放基本工资2200但是我最近半年的平均工资是4000,这是属于合理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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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因此,您的单位应该按照您受伤前一个月的平均工资(即4000元)向您支付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工伤赔偿标准低于预期,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保留好相关的医疗证明和工资单等证据,以便在维权过程中提供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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