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护士,在怀孕八个月时被从骨科调到心胸外科,工作强度加大,现在是哺乳期,由于是新的科室,需要适应新环境和学习新的知识,每天加班到很晚,回家还得照顾宝宝,精神压力大,因此患轻度抑郁症,请问这样单位算是违法吗,可以告她吗?
2024-10-24 06:28您的情况涉及劳动法和医疗伦理等多个方面。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如果该医院没有合理解释即可解雇您,那么可能构成违法。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歧视妇女,不得因结婚、生育、哺乳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综上所述,您的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建议您及时与所在单位沟通,寻求解决方案或进行法律咨询,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记录、同事证言等,作为诉讼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