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试用期刚过就被私营企业无故辞退是否有赔偿金?我是5月4号进一家家具厂做业务员,5月9号出差去西北甘肃,5月27号回到成都。回来后一直没有休息,刚进厂里的时候说的出差回来休息四天,一直到今天都没休息,出差费也没报销。6月5号到6月10号是成都家具展销会,6月9号下午就无故被厂里辞退了。说是因为我没有接客户电话的理由就把我辞退了,也没有马上给我算工资,说要到月底才给我算工资。请问我是否可以现在要到工资和赔偿?谢谢。
2024-10-24 04:5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因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被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在您的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此外,如果公司在您没有违反任何工作职责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雇您,您还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请注意,这些权利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判断,并且可能需要聘请专业的律师来帮助您处理此事。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