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由于行业的特殊性,我们三个人于2017年1月15号至21号被队长叫来做了七天活(没有合同.工资条),在这期间我发生了工伤事故,经医院诊断为撕脱性骨折(没有住院,保守治疗),现在我一个人还在这个工地,也一直在干活。请问我该咋办?谢谢!
2024-10-24 06:39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您应该及时与公司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并要求公司为您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公司拒绝或不配合,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便日后维权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