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单位驾驶员,今天早上我在去接领导的路上,撞死了一个人,保险肯定够赔的,现在责任认定书还没有出来,主要是怕我是主要责任的话,涉及到对方写谅解书这一块的钱,单位找我谈话说这个钱需要我自己给,我说我是公事出去的,不是应该单位出吗,单位说因为我是专职驾驶员,所以应该我自己给,我想问一下这有依据吗,我应该怎么办
2024-07-08 21:37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作为单位的专职驾驶员,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他人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原则上,如果责任认定书确定您为主要责任方,单位作为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至于谅解书涉及的赔偿问题,如果对方家属要求额外的赔偿,这通常属于和解协议的一部分。在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您个人承担这部分费用,需要根据单位的具体规定和您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来确定。如果单位有明确规定或合同中有相关条款,那么应按照规定或合同执行。 建议您首先等待责任认定书的结果,同时与单位沟通,明确单位的责任和您的权益。如果单位坚持要求您个人承担额外赔偿,您可以要求单位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或合同条款。如果单位无法提供合理依据,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您也可以考虑与对方家属进行协商,看是否能够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和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