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几个问题 1,身为人事专员可以自己开离职证明嘛(使用的人力章 ) 2.因为离职时候前公司扣押两个月工资,在看准网给公司差评,违法嘛? 3.对方公司打电话威胁要告侵犯名誉权,综合以上观点,怎么才能占优势? 谢谢 3.
2025-06-16 11:50一、关于人事专员是否能自行开具离职证明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因此,如果您是作为员工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并且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公司为您开具离职证明。 二、关于离职时被前公司扣押两个月工资的法律问题。 在法律上,如果员工在离职时确实存在与公司之间的劳动争议或纠纷,公司有义务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但如果该争议或纠纷已经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则公司无须再支付额外的赔偿金。 三、关于对方公司威胁要告侵犯名誉权的说法。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如通话录音、短信记录等。 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了解您的权利和可能的应对策略。 尽量收集更多的证人证言和第三方支持材料,以增强自己的主张。 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到您,如有任何进一步的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