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的单位是国企,现在单位在挂牌清算,现在单位要求我们自己选择是主动离职,还是后期经济裁员。主动离职就工作一年赔偿一个月的的工资(是所有什么都扣除的之后的工资)。不愿意就是经济裁员。我想知道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国企员工应该还要有安置费吧?
2025-01-22 19:47您好,很高兴为您提供帮助。 首先,关于主动离职和经济裁员的区别。 主动离职是指劳动者出于个人原因决定离开单位,而无需单位提出解雇。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选择终止劳动合同,并可能获得相应的补偿金或赔偿金。 经济裁员则是指企业因为经营不善等原因,需要通过裁员来维持其正常运营。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可能会被公司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但并不一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于您的疑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如果企业在进行经济裁员时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者未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该行为将被视为违法。因此,在经济裁员的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这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失业保险金等。 至于您提到的安置费,这是针对国有企业员工的一种特殊福利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国有企业应当为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适当的安置服务,如转岗培训、重新就业指导等。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