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爸和我妈,在银川一家小区物业公司,打扫卫生和干保安,干了一年多了,每次隔几个月就给上一两千块钱。再就不发了。到目前为止已经欠了一万多块钱了。老板总躲着不发工资。可是爸妈都是老实人,没什么文化。爸爸1955年出生的,妈妈是1966年。是不是超过五十岁,六十岁,就不受法律保护了?一直老板也没有和他们签订合同,欠的工资也没有打欠条。请问一下,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肯请好心律师能够帮忙解答。
2025-02-19 14:09你好!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享有法定最低工作年限权,即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有权享受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作时间,以及休息休假的权利。其次,关于你提到的情况,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那么可能需要采取以下步骤。 收集证据。收集与公司关系相关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单、考勤记录、聊天记录等。 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其依法处理。 提起劳动仲裁。如果你认为公司的行为违法或者不公平,你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在申请过程中,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拖欠的工资,并赔偿因延迟支付造成的损失。 诉讼途径。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结果不满意,可以考虑通过法院起诉解决。 在任何情况下,建议及时采取行动,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获得更有效的解决方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