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千岛湖鼓山工业园区某纺织厂上班,平时上班我们上12个小时看20.5台机器,一天工资是190块钱,现在有个别职工请假又把她的工作量平均分到我们头上,我不想多做可老板说我们不多做那个职工的工作量她就不发工资给我,现在我该怎么办
2025-03-27 11:37您的情况听起来像是劳动争议。首先,您需要确认这个“个别职工”的行为是否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规定,劳动者有权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享有合理的休息和休假权利,并且不得因员工的个人原因而影响其他员工的正常工作。 其次,您可以尝试与工厂管理层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并要求公平处理。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者寻求工会的帮助进行调解或仲裁。 最后,请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工时记录、请假条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据使用。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