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我在外打工多年,在2008年在公司组织培训下通过了全国建筑工程安全员考核,并发了证件,一起在公司,后复训至到直今,可公司没发一分工资不说连我的社保都没买,请问律师我通过劳动法能争取到我应该的社保吗?
2025-02-12 22:11您的情况符合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因此,您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相应的社保费用。 此外,如果您是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公司的行为,要求其依法履行义务。同时,也可以寻求工会或其他劳动者的权益保护组织的帮助和指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具体的维权方式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联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拨打相关政府部门的热线电话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