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开业一年没买保险,但是我交了自愿离职报告,我还可以要求公司补缴保险或经理补偿吗
2025-12-03 15: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您在入职时已主动提出自愿离职,并且已经提交了离职报告,那么通常情况下,您的劳动合同并未终止,您仍然享有劳动关系的存在权,因此您可以继续享受原有的社保待遇。 然而,如果公司未能依法为你缴纳社会保险,则可能构成违法行为,侵犯了您的权益。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您可以直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该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社保缴费情况进行监管和指导。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情况较为复杂或者协商无果,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仲裁。通过仲裁程序,您可以获得法院的支持,要求公司补缴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相应的赔偿金。 提起民事诉讼。如果上述方式均无法解决问题,您也可以选择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公司承担因未缴纳社保而产生的损失。 请记得,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请确保您的证据充分,以支持您的主张。同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您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