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工资发下来了,他每月扣一个100元的风险预留金,说是公司规定,任职不满一年得不退还,满一年两年以下的给一半,两年以上的全部退还,我任职不满一年,现在光结清的工资,有一千元的风险预留金不退给怎么办?任职比我时间还短的同事,当时辞职的时候,风险预留金也都退给她了,我现在有什么办法能要回来?而且在我任职期间,也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
2025-03-19 08:03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劳动争议。关于风险预留金的问题,通常情况下,企业有权要求员工在离职时返还预留在职期间为公司支付的部分款项。但是,在您的情况下,考虑到任职不满一年且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可能存在一些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步骤来解决问题。 寻求内部解决。首先尝试通过与公司的管理层或人力资源部门直接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并请求解决方案。他们可能会提供一种折中的方案,如延期支付剩余部分的费用,或者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退还一部分或全部费用。 寻求外部帮助。如果内部协商无效,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在这个过程中,您将有机会详细阐述您的案例,并可能获得公正的裁决。 保留证据。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保留所有相关的书面记录(例如电子邮件、短信、聊天记录等),以及任何口头承诺或协议的副本。这些材料有助于证明您的立场和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 考虑法律途径。如果您认为公司在处理您的情况上存在不当之处,甚至涉嫌违法,可以考虑采取法律行动。这可能包括提起诉讼或申诉到相关部门。 请注意,每个国家和地区对于劳动法的具体规定都有所不同,因此具体的操作策略需要结合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