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三天前自己签的劳动合同有“除本合同约定以及法定事由外乙方不得随意终止或解除本合同,随意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这一条,如果没到合同期满可以提出辞职吗?要付违约金吗?
2025-04-13 20:34在劳动合同中包含这样的条款,通常意味着雇主有权要求员工因违反合同而支付违约金。然而,在您提供的信息中,没有明确提到该条款是否适用于您的情况。 如果您认为这份劳动合同中的条款不合理,您可以考虑与雇主协商,看是否有其他解决方式。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请注意,任何关于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况都需要谨慎对待,并且必须遵守当地的劳动法规和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