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某某培训机构工作,公务员培训那种,我现在已经签订了一个三年合同,刚来给我们进行了一个月的专项培训,发了一个培训讲师证书然后现在我想离职,合同上规定了离职需要五万培训费包括教材,房租租赁,讲师费。请问,必须按合同缴纳这五万吗?。
2025-02-21 02:43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在合同期限内提出辞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实际贡献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并退还剩余的培训费用。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可以要求退回部分或全部培训费用。同时,您也可以考虑与公司协商解决这个问题,看是否能达成一致意见。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