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三月份入职,公司在9.22号通知放假,10.5号上班,我在10.5号后就没去公司了,公司说我九月份工资算到22号,合理吗?
1天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外的工作应当视为正常工作。因此,在员工没有提出任何理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公司认为你的加班时长是合理的,并且已经向你提供了相应的加班补偿,那么公司的做法是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然而,如果你对公司的决定有疑问或者不满,建议与公司进行沟通,寻求解决办法。 此外,如果你在离开公司之前有任何未结清的款项或欠款,如社会保险费用等,也应告知公司并要求其处理。最后,为了确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得到公平对待,建议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诉讼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