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做行政工作。我现在在试用期阶段,差不多上了半个月的班,他突然告诉我公司不需要人事行政这个岗位了。他让我转销售岗位,我不愿意,他就辞退我了。我还没有签合同。到第二次问老板的时候老板说公司确实是不需要这个人事岗位了,我说你无缘无故辞退我是要给我补偿的。他说怎么是无缘无故。公司总部决议不需要人事行政岗位了。我说那是公司的事情跟我没有关系。然后他又说你表现不好再加上公司的决定就只能把你辞退。刚开始说是公司决议。但我一说补偿他就说我工作没做好。没做到本职工作。
14天前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关于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如果您已经完成了入职手续并签署了劳动合同,那么您的权益将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即使公司有决定不再使用该职位,也不应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除非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 其次,关于补偿金的问题。如果公司认为您的表现不够好或者不符合他们的要求,而您也不同意被解雇,那么可能需要与公司进行协商,看是否有其他方式来解决问题。例如,公司可能会提供一些培训机会或者其他形式的补偿,以帮助您适应新的岗位或职业发展。 最后,关于公司的决策和人员调整。公司做出这样的决定是有其原因的,并且可能是基于对业务需求、市场变化或其他因素的考量。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员工,您有权了解公司的决策过程,并寻求解决方案。但同时,也要注意尊重公司的决定,并尽力寻找适合自己的新工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