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中华人民合同上写员工干满一年可以休年假,但是我和我们店长说过好多次,他都一直推脱,说他要问人事之类的话,然后推脱到这个月我已经辞职了还有两天我就要走了,然后她说不能休,他说这是在职员工的福利,合法吗?下面是她跟我发的聊天记录
14天前尊敬的客户, 您所提到的问题涉及劳动关系中的假期政策和员工权益保护。根据我国《劳动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员工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并且该权利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具有强制性和稳定性。 从您的描述来看,您与店长之间关于年假的具体约定可能并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因此,如果店长拒绝给您安排年假,可能违反了相关法规。 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保存好所有相关的聊天记录和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微信等通讯工具的聊天记录。 联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寻求帮助,了解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如果情况严重,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要求给予处理。 请记住,在处理此类争议时,请确保遵守法定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需要咨询,欢迎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