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下我在2017年2月21日入职到今年5月30号,公司一直没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30号那天要求我补签17年的劳动合同,以及18年的合同。到现在为止我还在考虑是否签订合同。我想问下17年补签的合同我拒绝签字能否要求劳动仲裁双倍工资?
14天前您在2017年2月21日入职,并且至今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您可以要求公司按照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计算双倍工资。具体来说,您的双倍工资应从您实际工作之日起(即2017年2月21日起)开始计算。 关于是否需要签订17年和18年的劳动合同,这取决于公司的规定和当地法律法规。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要求不合理或者不合法,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当地的法律法规进行分析。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