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是两个独立工种岗位,现在却被要求一人兼顾,有点强制性的,一个月只补助200元,这个符合劳动法么?
2025-07-03 20:5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您的工作单位与您协商一致,同意调整您的工作岗位,并且双方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变更协议,那么这种做法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但是,您需要关注的是,是否还有其他相关的福利待遇或者补偿措施。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建议您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比如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尽可能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于日后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