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号签合同入职到现在公司要解散,没交公积金,公司赔偿工资的1.5倍,合理吗?怎么可以要求更多赔偿?还有入职到现在的公积金可以要求对方补上吗?
9天前首先,关于公司的解散和未缴纳公积金的问题,这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是否合理。一般来说,如果公司在履行了相关手续后解散,则可能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补偿,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等。 对于要求公司赔偿工资的5倍,这种做法是合理的。因为公司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没有为员工缴纳公积金,导致员工权益受损,因此公司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并给予赔偿。 至于要求公司补缴公积金的问题,这个情况较为复杂,因为它涉及到多个方面的考虑。一方面,如果公司确实未能及时为员工缴纳公积金,那么公司应承担责任;另一方面,如果员工在入职时已经了解到公司可能无法按时为员工缴纳公积金,并且双方对此有明确约定或共识,那么公司不需承担额外的责任。此外,还需要考虑到公积金的缴费比例等问题,以及如何保障员工的利益等问题。 总之,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