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7岁,青岛市南区一家饭店打工两个多月,提出口头辞职,经理说8.20让我走,后来又不让我走,加上我没犯错,被厨师长辱骂,8.3我就回临沂老家了,今天发工资,我早上打电话问经理,她说我没有书面提出辞职,不给工资,大约4100的工资,我当时跟经理微信聊,问她书面辞职怎么写,她就把我删了。现在她不给我发工资,怎么办?整个7月的工资。
2025-10-20 16:31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因此,在您提出口头辞职后,您可以直接离开饭店,并要求公司支付您的所有工资和加班费。如果公司拒绝支付这些款项,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还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