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要我到远方去工作,我身体不好,不想去,他们就叫我辞工,合不合法
6天前您在与公司协商后决定辞职,并且已经签署了离职手续。在这种情况下,您的权益得到了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您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提出离职申请并获得相应的补偿和福利待遇。 此外,如果公司在没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要求您到远方工作,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确保员工的身心健康不受损害。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请及时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仲裁,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提供给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