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工自行到其他单位打工死亡如何赔偿问题。某职工在A工作并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因A企业经常停工。职工自行到私人工地B做临时工。在B工作期间,突然自行倒地身亡。请问,B企业该如何赔?A企业可否支持赔偿?谢谢。
2025-03-21 16:22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由此可知,如果A企业未及时为职工缴纳社保费用,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因此,在此情况下,若职工家属以工伤为由要求赔偿,而A企业否认员工受伤,则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该员工非工伤。 三、对于B企业的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由此可知,如果B企业在从事与A企业的工作过程中造成了员工伤害,那么B企业应当对员工的人身损害承担责任。 四、关于A企业是否可以支持赔偿的问题,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B企业在劳动关系中存在违法行为,例如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拖欠工资等,导致员工在B企业受伤,那么A企业可能有义务向职工支付相应的赔偿。 综上所述,建议您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法律咨询,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