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丹巴县东谷乡葛洲坝引水工程0号洞打工,十一月二十六日工地负责人叫我结帐,所有手续已交清。工资结算了一直拿不到!该怎么办?
2025-03-21 17:5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若您的工作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工资支付期限,则视为按月支付。若您认为该工程的建设单位或承包商未能按时支付工人工资,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同时,建议您保留相关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等,以证明您的工作时间和工资待遇。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寻求法律帮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