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原来是在深圳的公司上班,现在跟随公司搬到东莞了,我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标准工时制的,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岗位津贴+技术津贴+全勤奖+加班工资,但公司计算我的加班费是按基本工资(2130元)作为基数计算的,即平时每小时的加班费为:2130÷21.75÷8x1.5,公司这样做合法吗?如果不合法,我需要怎样去维护我的权益?

2025-03-17 02:03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您好!关于您在东莞工作期间是否符合法定加班费计算标准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公司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向您支付加班费。 如果您对公司的计算方式有异议,建议您与公司进行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请注意,如果您在工作中遇到其他法律问题,也欢迎您随时提问。祝您生活愉快!

2025-03-17 02:03:07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2147今日律师解答 45749

相关推荐
我哥现在在一家理发店工作,然后签了份劳动合同。其中有一点是说如果以后不在店里干了,不能在此店所在的县方圆五百里开店。否则就可以起诉我哥。现在我哥以我嫂子的名义在那开店,然后我哥去上班,会不会违反这个劳动合同? 1回答
您好! 此次劳烦,咨询的是关于职工如何维护个人权益的问题。 本人所在公司为民营小规模有限公司,签订的是公司自定的两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016.12.19-2017.02.18,试用期工资每月2000元,无社保。正式签立合同日期为2017.02.19,工资为基本工资2000+各种补贴500,合计2500,缴纳五金后约为2200多元。 现公司因各种自身原因企图将本人调离应聘所在岗位,有架空逼退之嫌,甚至有考虑劝退本人。 请问,本人基于以上两种情况分别应当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1回答
劳务派遣提前解除合同 外包公司与用人单位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和新的外包公司签订合同,如想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必须和新外包公司签订派遣合同,但我与原外包公司合同未到期,原外包公司和我解除合同,然后我和新的外包公司签订派遣合同。请问这样还能向原外包单位要求赔偿吗? 1回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关于在工地没买保险,下班出车祸,大老板有没有一点责任?要不要赔偿?这个案子是报过警的,警察在调查之中, 1回答
上一层老板将楼盘转包给我们,楼盘完工……不给拿钱!工人要钱找我们,我们拿不出来,,.....上面老板不承认,还让我们继续拿100万出来,才给我们发钱,,劳动局以我们拖欠工资为由,关押相关负责人,,求解决 1回答
大三学生出去实习,跟公司签了一个实习协议,但是现在干了一周了觉得那个公司不好,但那个协议上边写着不干满两周就要赔一千块钱,想问如果现在辞职这个协议有用吗要赔钱吗 1回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店里的员工下班以后自己私事到外面去,如果出了事,我要负责吗?谢谢 1回答
江苏徐州企业职工工伤请病假工资是怎么发 1回答
2017辽宁省四级工伤退休丧葬费给付标准 1回答
国企二班制连读做48小时休两天违法吗 1回答
查看更多